湟中区召开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全省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工作部署安排,12月28日,湟中区召开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宗局等17家单位主管普法工作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司法局副局长王竹秀出席会议并安排了工作。
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全省普法协调小组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对下阶段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今冬明春时间段处于农闲时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是各类违法犯罪和各类风险隐患的易发、多发、高发期,一些小事情、小矛盾、小隐患一旦发现处置不当,极易出现大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宣传方案、安排人员、准备资料、主动协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法治防线。二要全面把握好全区今冬明春期间各重点领域、各关键环节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针对偏远农牧区、学校、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行业、重点宗教活动场所、重点人群、农村赌博治理、森林防火这七大关键领域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在一些关键性、苗头性、隐患性问题上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早应对,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风险隐患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三要认真把握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普法宣传教育和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载体,选择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有声有色、灵活多样、深入浅出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普法新媒体,通过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普法产品,提升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参与性。要充分利用农村赶集、“三下乡”活动、回族群众“主麻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形成社会崇尚法治风尚,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四要及时上报信息,提炼好经验、新方法。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工作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推送工作开展情况,营造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2/t20231228_1132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