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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山东巨野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

时间:2024-01-07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面瓷盘从天而降,致行走间的被害人手臂被砸伤。近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姜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的某晚,被告人姜某在某酒店15层与他人饮酒,醉酒后抄起餐桌上的瓷盘扔出窗户,其中一面瓷盘不幸砸到行人袁某手臂上。案发后,姜某赔偿了袁某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法庭上,被告人姜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醉酒为发泄情绪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姜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庞轩)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485881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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