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法院:想致富也不能打这样的歪主意!
时间:2024-01-0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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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用地不能随意占用,农民们都知道。可是东宁市的郭氏父子为了“创收”,居然不管不顾打起了国有防护林的主意。
他们在林场种植红松树苗的空地上翻地起垄,还拔除部分树苗再起垄,直接种上了农作物,自己家有粮食了,可是却致使林地和幼树大量毁坏。经鉴定,二人占用林地改变林地面积29.2635亩、损坏幼树2165株。
庭审中,被告人郭某洋供述,其与父亲虽然接到了林业部门禁止毁坏防护林的通知,但想到秋收时能多得点粮食,一时糊涂便做了违法犯罪的事儿。
东宁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彤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洋、郭某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洋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郭某福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何人都不能为了一己私利,
肆意破坏生态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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