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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发出北京市今年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时间:2024-01-07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丰台区行政复议机关制发了一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意见书》,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市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为共同推动行政复议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针对2023年某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凸显出的问题,丰台区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其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该意见书明确提出该行政机关在2023年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事实认定不清、执法程序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要求该机关把握好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切实查清实体内容,履行好行政执法的重要程序,切实避免程序违法;在作出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时应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复议救济权利,切实提高复议能力;加强全体人员法治培训,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与职责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执法水平。《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制发充分发挥了以行政复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的作用,达到了“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丰台区行政复议机关将严格按照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43632887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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