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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泾阳县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

时间:2024-01-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2月21日,咸阳市泾阳县举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会,各部门负责法治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各街镇党(工)委副书记、综合执法队队长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会由县司法局副局长冯荣利主持。

  

  本次培训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西北大学讲师苟震博士授课。苟博士从行政复议的概念、新法修订背景意义、亮点、重点法条解读、行政复议与其他争议解决机制比较、行政复议后续发展改革方向等六个方面进行讲解,讲课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顺利衔接奠定了理论基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各单位要加快转变观念,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不仅是摆在全县行政机关面前的硬性任务,也是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复议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进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实施。

  会议指出,要强化学习宣传,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和认知度。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机关人员全面学、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在利用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依托新媒体平台优势,让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正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救济渠道,让群众少跑路、特别是少跑冤枉路,切实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顺利衔接工作。

  会议要求,要规范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率。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各环节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县政府平台作用,统筹有关单位做好争议化解;各级行政机关要扛起主体责任,一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能力;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不断提升我县法治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78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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