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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中院:宋晓庆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时间:2024-01-2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表扬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全省禁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禁毒委决定对表现突出的 100 个先进集体、1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宋晓庆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

      宋晓庆同志先进事迹

      宋晓庆,女,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自2010年开始从事包括毒品犯罪在内的刑事审判工作,时刻秉承“公平公正”的宗旨思想,兢兢业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先后荣获“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在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综合治理,以实际行动促进禁毒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睹风采

      一、坚定不移的政治站位。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部署,切实把全民禁毒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立足毒品犯罪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源头犯罪、坚持深入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坚持创新法院禁毒综合治理工作,较好完成禁毒工程目标任务。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一方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依法严惩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犯罪后具有自首、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或者具有从犯、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从宽处罚,预防和减少毒品再犯。

      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将毒品犯罪确定为个人专业化审判方向,全面收集涉及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会议纪要、典型案例,弄清毒品犯罪定罪量刑的立法原意,梳理规定出台的历史沿革,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四、注重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毒品犯罪的成因、发展和打击中存在问题,完成《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发改情况》《关于毒品犯罪案件刑罚适用问题》等调研报告,努力探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形势可行有效对策。

      五、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一是源头控制。每年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期间,密切配合公安禁毒部门,举行、参加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宣讲、法规宣传、组织广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传递禁毒信息。二是开拓宣教渠道。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契机,依托“法治副校长”“公众开放日”等法治教育资源,送法进校园,向青少年讲解毒品各类、危害,提高学生识毒拒毒能力。融合“五进双为”机制,向群众派发禁毒宣传手册、画册;利用法院“一网双微”平台,适时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介绍涉毒及其衍生犯罪。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典型毒品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行之有效的实地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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