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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千里奔波不畏难 异地执行护权益

时间:2024-01-2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期,东方红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安徽省某县执行,圆满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甲某与被执行人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东方红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乙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甲某货款5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乙某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乙某名下的存款,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乙某并未在东方红人民法院辖区内生活居住,执行干警始终未能见到其本人,只是通过微信与其联系。

      通过网络查控,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乙某在安徽省某县有房产,于是连夜前往进行实地调查取证。通过当地不动产和土地部门的积极配合,确定该房产为被执行人乙某所有,并将房产查封,随即通过网络摇号、现场评估等方式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和拍卖,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将执行案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甲某,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真金白银的兑现。

      异地执行路虽远,但却阻挡不住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的脚步和信心。下一步,林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秉持“群众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理念,始终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能动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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