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办“人民调解管理系统”等4个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1月17日,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有关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培训由系统运维工程师主讲,内容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司法所、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业务流程、使用技巧等方面。培训突出互动答疑环节,提前下发通知,全面梳理使用中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通过专题培训,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工作效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提升。
培训指出,要高度重视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管理系统的应用。一是做到“随时排查、随时填报,随时调解、随时填报”,确保数据与调解工作全程同步。二是认真落实排查制度,按要求及时填报形成电子台账。三是主动调解,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主动排查、积极引导、主动调解,第一时间将调解达成的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录入系统。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掌握排查调解的工作要求和特点规律,指导各类调解组织统计调解案件,体现工作成效。五是发挥好行专调解组织作用,加大纠纷化解力度,实时填报纠纷化解数据。
培训强调,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系统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管理及监督实务工作中的日常运用。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选任人民陪审员需求。二是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增补)名额测定。三是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开展选任工作,全程同步使用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平台进行数据录入和抽选。四是及时录入人民监督员有关信息,利用平台实现检务监督活动在线抽选。五是加强工作协调,注重与检察机关、信息技术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系统运行各项工作。
培训采取视频会议形式,省、市、县(市、区)三级设300个分会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行专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等,共计41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4/01/19/030273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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