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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推动文艺普法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时间:2024-01-21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高位谋划推进,把好文艺普法“方向盘”。一是组织领导重统筹。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汇报,并就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顶层设计谋全局。将文艺普法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并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濮阳(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任务书”和“施工图”的形式推动文艺普法落地落细、见行见效。三是完善机制强支撑。制定印发《濮阳市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对全市开展文艺普法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意见》针对文艺普法的方式方法以及文艺普法内容、保障措施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为深入开展文艺普法工作提供方向指引。

  二、精心组织实施,唱响文艺普法“主打歌”。一是组建多层次普法团队。市司法局牵头组建“龙之声”普法艺术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协调演出场地等事宜,为文艺普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目前,普法艺术团吸纳国家一级演员9人、退休艺人和老干部430余人、文艺普法志愿者1100余人。建立老带新机制,普法团体演员将技艺悉心传授给文艺普法志愿者,不但耐心地指导演出技巧,还甘愿在演出时当配角,让普法志愿者在实践中提升表演能力,以期提高全市文艺普法整体水平。二是创作接地气文艺精品。各级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支持配合普法艺术团通过艺术的视角,对熟悉的生活进行再加工再提炼,创作出一大批贴近基层生活实际、贴近大众审美特点、融合法律知识的法治题材文艺节目。比如,为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创作戏曲联唱《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又如,戏曲小品《铁面无私》反映了干部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浩然正气;戏剧《高铁开进了俺的家》讲述濮阳百姓想高铁、盼高铁、依法支持高铁建设的生动场面。再如,结合民法典宣传,创作的《买卖婚姻法不容》《和谐姻缘》等“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场戏曲节目,深受群众喜爱。市信访局组织创作的河南坠子《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系列节目、市黄河河务局组织创作的微电影《砂场有爱》分别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三是开展全覆盖巡演活动。各级各单位紧扣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及各类法治宣传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流动式”巡演、“菜单式”送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演绎法治内涵,奏响法治与文化同行和谐曲。比如,清丰县司法局与县戏剧团签定戏曲普法协议,每逢“3·15”“4·15”“6·26”等重大普法时间节点,戏剧团都开展相应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近年来,全市相继将百余个普法文艺作品搬上舞台,法治文艺巡演已覆盖濮阳3000多个乡村(社区),演出3500余场次,真正让法治宣传覆盖到每一个角落、走进每一名受众者的心田。

  三、强化要素保障,筑牢文艺普法“压舱石”。一是高标准建设文化阵地。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共投共建共享模式,将法治文化广泛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专业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3166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2300多个乡村文化广场,将文艺舞台打造成传播法治文化、开展文艺普法的有效阵地。二是多渠道储备普法人才。将文艺普法宣传队员作为培养全民普法人才的蓄水池,通过提供精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使文艺宣传员就地变身法律法规“讲解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着力建设一支扎根基层永不走的普法工作队。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艺术团中的1000余名文艺普法志愿者,共提供法律讲解和援助5万余人次,实现法治服务群众“零距离”。三是强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将有限的普法经费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全力保障“龙之声”普法艺术团排练演出等资金需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及时支付本地艺术团普法费用;市直相关单位采取支付定金、提前结算等形式,让文艺普法工作者放心创作普法精品,用心投入普法演出。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1-18/28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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