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以提升行政合法性审查质效为抓手 积极为省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2023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提升行政合法性审查质效为抓手,着力从“四个方面”积极为省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省司法厅坚持将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要求,严格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对省政府办公厅转送的119件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重大行政决策76件、行政协议13件)进行了行政合法性审查,共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328条,意见采纳率为97%,切实为省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到应审必审。在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省司法厅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省政府办公厅沟通,严格按照“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要求,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协议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应审必审,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防止了不合法不合理文件的出台,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审查质量。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行政合法性审查机制对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协议合法有效的把关作用,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严格按照审查人员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主管领导审签的审查程序,对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审查,保证了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效率。同时,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对疑难复杂的问题,及时送法律顾问提出审查意见,提升了合法性审查质量。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审查意见合法有效。在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省司法厅积极发挥行政合法性审查沟通协调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文件起草单位充分沟通,对不合法不合理的文件依法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努力做到既坚持原则又审慎精准,保证了审查意见合法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1/t20240119_113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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