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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小垄沟里的春耕故事

时间:2024-03-3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本是一刻也耽误不得,可是,七台河市的两名村民却因为“一根垄”权属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如不及时处理极有可能耽误春耕,也容易伤了邻里间的和气,这可如何是好?

      家住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某村的两名村民因为“一根垄”权属问题发生争议,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可是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一直调解未果,双方还表示要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村委会调解员立即与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宏伟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承办法官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与村书记及两名村民沟通,并与他们约定好时间到现场勘查。

      村民张某:

      “这根垄一直都是我家种的,你咋说是你家的呢?”

      村民高某:

      “咱两家的地是挨着的,按面积来算,这根垄就是我家的。因为咱两家关系一直不错,所以让你家种着,我也没说啥。现在把话挑明了,你咋还不讲理了呢?”

      “我的一垄地,让邻地村民张某种了十多年,当初答应给我拿点费用,现在向他要土地承包费他不仅不承认,还说地也是他的,你们快给我评评理!”

      村民高某对张某的说法表示强烈不满。经过多方调查得知,高某与张某同为宏伟镇某村四组村民,二人土地相邻,因张某土地位于四组村民和五组村民的边界处,在每年耕种翻地时,张某本应该向右翻地 ,但由于右侧是五组村民的土地,张某不能侵占五组的土地,同时自己的12垄土地也不能少,因此,张某没有让出本应由高某耕种的临界一垄土地,而是选择了继续耕种,导致高某无形之中少耕种了一垄。二人因为一垄土地而引发剧烈的争吵,多次商议无果后最终双方想通过法律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同村邻里乡亲关系,为了不伤及两家情谊,秉着“调解优先、以调促和”原则,综合运用“法庭+村委会”联动联调模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调解。办案法官在询问了村干部、双方当事人,查阅土地台账后,以维系乡情乡谊、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法律、政策、情理方面入手,不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事实为依据,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多次耐心劝解双方冷静对待、换位思考。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当事人心悦诚服、握手言和,张某同意将一根垄土地还给了高某,高某也不要张某这些年的承包费用了。

      “感谢法官,不然我们邻居感情都要保不住了!”当事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这笑容的背后,代表的不仅是感谢,也是对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肯定,更是对法官工作的一种鞭策。

      “一根垄”看似事小,实则是关系两家人饭碗的大事,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七台河法院落实省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部署的生动诠释。今后工作中,法庭也将持续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将化解人民群众身边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抓前端、治未病”,切实加强诉源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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