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时间:2024-03-3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出席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部署,司法部牵头对全部现行有效行政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后,抓紧推进一揽子修改和废止有关行政法规工作。2023年已开展两批一揽子修法工作,本次为第三批。

  据了解,为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处罚方式,做好与相关上位法的衔接,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草案)》。日前,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决定》,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吹风会介绍了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处罚方式、与上位法做好衔接、废止煤炭送货办法等13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等《决定》中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相关链接:

  直播实录 |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专家解读 | 冯玉军:统筹“立改废释” 持续提升政府立法质效

  专家解读 | 刘 平:行政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可替代

  专家解读 | 王 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修改背景及亮点评析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gwxw/xwyw/szywbnyw/202403/t20240329_4967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一图速览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下一篇:司法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