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市司法局举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培训会

时间:2024-03-30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近日,市司法局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会,全面解读法律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复议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能力水平。

  会议指出,全市行政复议人员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思考如何在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中更好发挥好行政复议职能作用。要强化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及时学习法院系统有关优秀案例,严格落实关于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正确实施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要切实提高专业能力,进一步发扬我市行政复议立审分离制度优势,巩固提高立案审查阶段和案件审理阶段案件调解化解比例,做到“应调尽调”,多措并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要着力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培训会上,市司法局复议处室有关同志重点就行政复议接待、立案审查、复议调解、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了讲授,并与行政复议人员进行现场答疑互动。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培训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深了自身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理解和掌握,一定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实际运用到办案中,为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各区司法局、各管委会行政复议人员40余人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3/t20240327_65721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云南戒毒民警用心种下“希望树”

下一篇: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