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家单位、13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我省10家单位、13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等4家单位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李钊等6名同志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西宁市司法局等6家单位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张孝杰等7名同志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青海省)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4个)
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
化隆县法律援助中心
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
同仁市法律援助中心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6名)
李 钊
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岗九级
祁秀明(女)
湟中区司法局公法科一级科员
韩淑萍(女)
刚察县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技术岗十级
才 中(女)
黄南州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技术岗十级
吴 强
果洛州法律援助中心管理岗七级
昂 芳(女)
玉树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6个)
西宁市司法局
门源县司法局
玉树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
西宁市夏都公证处
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7人)
张孝杰海西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阿加萨海英(女)玛多县司法局副局长
贾银民青海普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晶泰和泰(西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先加共和县公证处公证员
韩玉录青海省青鼎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
高云山西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3/t20240328_117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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