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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法规和制度建设

时间:2024-03-30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自然资源部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 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场交流会”。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广华出席并讲话,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致辞,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崔永辉,福建省副省长林文斌、厦门市市长黄文辉出席,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孙书贤主持。

  1988年,厦门市启动筼筜湖综合治理,创造性地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治理方针。36年来,厦门市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生动诠释了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成功实践。“厦门实践”在生态治理方面蕴含着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坚持战略谋划、规划引领,坚持高位推进、依法治理,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坚持尊重自然、科学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一湾一策,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等重要经验。

  王广华在讲话中表示,“厦门实践”是一座丰富的宝库,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世界影响,深刻启示我们:必须注重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统一,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必须注重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协调,提高生态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必须注重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必须注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相促进,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的硬措施与软文化;必须注重“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相适应,积极稳妥地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王广华表示,新时代新征程,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必须坚持和传承好“厦门实践”经验,切实增强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不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法规和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能力建设,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际合作,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不断厚植美丽中国的生态根基。

  赵龙在致辞中表示,新时代新征程上,福建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大力推广并创新发展“厦门实践”,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法治体系、规划体系、重大工程体系等,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403/t20240327_116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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