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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法院:天地启春色 雷霆护春耕

时间:2024-04-0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春风化雨润农田,又到一年春耕时。当前正值备春耕时节,牡丹江法院开展“雷霆2024·春耕护农”专项活动,在精准助力春耕生产上下功夫、出实招。活动开展以来,牡丹江法院对涉农主体侵权追偿借贷纠纷、合伙纠纷、合同纠纷等相关执行案件,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启动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精准施策,及时兑现胜诉涉农主体合法权益,着力做好春耕司法保障。

      多措并举

      保障春耕资金及时到位

      某村村民韩某因与该村委会产生经济纠纷,向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村委会偿还韩某36.6万元。因村委会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并冻结了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正当韩某以为该款能顺利执行到位用于备耕时,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却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春耕在即,钱款却一直无法到位,韩某焦急万分。为了不耽误韩某备耕,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耐心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钱款不及时到位将给韩某备耕造成的影响。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该执行异议顺利解决,案款成功扣划并及时发放给韩某,为其备耕提供了保障。

      能动履职

      保障耕地及时交付耕种

      王某与杨某土地侵权纠纷案件,经宁安市法院审理,判决杨某返还王某位于某林场的4.5垧地的土地经营权,并支付土地承包费损失16000元。因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其在银行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于是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随后,执行干警将杨某约至法院,向其送达冻结裁定书,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杨某立即将16000元执行款履行到位,并承诺将涉案土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不再强种抢种。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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