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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森林火灾 共护绿色家园——康县法院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时间:2024-04-03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清明将至,正值祭祖、踏青时节,更是火灾集中高发期和森林防火关键期,祭祀焚香、燃烧秸秆若疏忽大意、处理不慎便引发森林火灾。为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日,康县法院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系列宣传活动,呼吁引导人民群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共筑森林防火“安全网”。

  

  

  

  活动过程中,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旭东,党组成员张小勇带领干警先后到店子乡、碾坝镇、豆坝镇、大堡镇,通过现场宣传讲解、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相关法律后果,让群众深入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倡导群众自觉增强防火意识,牢记防火责任,共同保护森林资源。

  

  

  

  

  活动当天,各基层法庭、驻村帮扶队采取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等方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下一步,康县法院将围绕践行“两山”理念,落实落细各项防火减灾工作措施,持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常态化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呼吁引导全社会守好每一座山、护好每一片林,为服务保障康县绿色生态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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