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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法院:“四所一庭”齐携手 联合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04-2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四所一庭”工作走深走实。讷河市法院老莱法庭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密切衔接联动,形成共同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工作合力,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法治防线。近日,老莱法庭充分利用“四所一庭”调解机制,就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调解。

      张某、李某与杨某系同村村民,三家的土地紧挨着,系地邻关系。张某与李某声称杨某种植水稻,在引水灌溉时,水量过大将自己种植的大豆淹没,导致绝产,遭受了经济损失。杨某声称是因为今年下雨量大,自然灾害导致的张某、李某土地绝产,双方各执一词。无奈之下,原告通过将案件起诉至老莱法庭。

      在此种情况下,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邻里友好关系的原则,老莱法庭联合老莱镇政府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对本起财产损害纠纷进行调解,法庭充分发挥法律的前沿阵地作用,四所一中心充分发挥调解的能动机制,加大调解力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调解期间,工作人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认真了解掌握纠纷起因,并结合矛盾事件实际,积极对当事人开展普法宣传和心理疏导。通过工作人员的疏导,当事人对案情、法律关系有了一定的了解,稳定了当事人情绪,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此次的联合调解不仅仅是调处一起纠纷,更是挽回邻里之间的感情。

      下一步,讷河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四所一庭”联动作用,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并与 “四所一庭”成员单位定期交流探讨调解矛盾纠纷新思路,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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