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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从“心”出发 不“欺”而遇 举办预防校园欺凌“青苗课堂”

时间:2024-04-2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防范校园欺凌,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构建青少年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近日,佳木斯中院联合团市委在郊区长青中学举办“预防校园欺凌”心理讲座。本次授课采用主会场亲授、分会场同步收看、公众号线上直播形式,线上线下共1400余名师生参与。

      “青苗宣讲团”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明莉通过讲故事、做游戏、互动提问等方式,向学生讲授如何正确处理负面情绪、缓解压力的方法,并介绍拒绝欺凌的重要性,帮助学生了解欺凌行为的危害和影响。本次心理课旨在提高学生的心理认知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课后,佳木斯中院少年庭干警结合具体案例向在场学生讲解防范、应对校园欺凌相关知识并发放防欺凌手册,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当遭遇欺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佳木斯中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依托“佳法▪青苗”少审品牌,强化“法家校”协同联动,以“法治+心理+志愿服务”模式开展多样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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