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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举办主题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4-04-21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尊重妇女 关爱儿童 能动履职 法护前行”为主题举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团体会员代表等参观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晓薇出席活动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活动启动仪式并通报近年来人民法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参观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展,观看了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家事审判工作短片和模拟庭审普法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丹、赵俊甫介绍了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事例。

  座谈交流中,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方燕、赵立欣、阮祥燕,全国政协委员王芳、孟艳就人民法院做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谈感受、提建议。

  “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职责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张军指出,学习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办好妇女儿童事业,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也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担当的使命。张军要求,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让审判既成为对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要针对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协同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不够的问题,做实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同时关注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刑事犯罪预防和惩治以及公共利益维护等,做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要针对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的变化,做实法治引领和规范,在依法保护家庭女性合法权益、打击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反家暴等工作中,始终坚持保障妇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立场,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黄晓薇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加强合作机制建设,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在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预防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等方面紧密协同联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为织牢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持续建好用好“法院+妇联”工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广泛凝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美好生活护航,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马列坚,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挂职)那艳芳出席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张海鸥,全国政协委员刘文萍、刘筱敏,全国妇联团体会员代表,全国妇联常委代表、执委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同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全国四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404/t20240417_117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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