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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秒必争!昌吉市人民法院为受家暴者撑起“保护伞”

时间:2024-04-2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送达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卫玲 通讯员邱桂文 高源报道)“法官,我想离婚,丈夫知道我有离婚的念头就经常殴打我,至今我都不敢回家,只好来法院寻求帮助,你们一定要帮我!”4月9日,家住昌吉市的王女士在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哭诉道。

  该中心负责人接到导诉台通知后立即安排值班律师整理诉状,很快,关于王女士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状写好,该院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绿色通道”及时立案。

  随后,案件分流至该院“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法官收案后,当日围绕申请事项及相关情况对王女士进行询问,并向派出所调取王女士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

  经询问,王女士与丈夫张某是再婚家庭,经常因小事发生争执。王女士难以忍受与张某不停争吵,故向他提出离婚,谁知对方在知晓王女士有离婚的念头后,恼羞成怒,隔三差五殴打王女士,王女士只好躲到女儿或父母家中。后来,在家中见不到王女士的张某,便经常去她的工作单位,威胁及恐吓王女士:“我已经做好坐牢的准备,你要和我离婚,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于是王女士被迫不去上班。之后张某在王女士工作的地方找不到她,又经常去王女士父母、女儿家中打听其行踪,并威胁他们,如果不说出王女士下落,就继续去王女士女儿的工作单位闹事,今年以来,王女士身边的亲人及朋友均受过张某的威胁。

  调取王女士的报警记录后,法官又与王女士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社区了解情况。经过详细调查后,法院认定王女士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充分,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4月11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与派出所、妇联、社区进行联动,法官带着王女士向张某送达了裁定书。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bmfz/202404/b37729d84d44456eacb385a52a0fbb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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