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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与“宪”同行“法”润民心

时间:2024-04-2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乌苏市各单位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4月16日,乌苏市奎河街道金穗园社区党支部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区”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和宣传活动。社区民警法治宣传员穆兴强创新采用“法治脱口秀”的形式,通过通俗易懂、诙谐幽默的语言为辖区居民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社区还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普法宣传点等临时场所,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引导群众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金穗园小区居民刘辉说:“现在真好,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内容还丰富有趣,我要让孩子也好好学习,让他读给我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奎河街道金穗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史国庆说:“今后,我们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让法治以多种形式深入到群众心中,推动法治文化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4月16日,乌苏市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组织部分医护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增进医护人员对工会职能和权益的深入了解。

  乌苏市人民医院消化科护士长贺丽莎说:“今后,我将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和积极宣传者。”

  乌苏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工会委员会主席张迪龙说:“我们将发挥工会阵地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大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4月16日,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族乡组织志愿者在乡集贸市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

      “阿姨,你们家儿子今年也出去务工了吗?您要提醒他签订好劳务合同啊!”“大姐,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我们新时代女性要时刻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结合老百姓的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族乡库鲁木苏都鲁村村民段巨虎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以后我会努力配合村委会工作,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族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耿婷婷说:“我们将贯穿全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提高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4月16日,乌苏市夹河子乡中心学校党支部组织各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宣讲活动,教师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发展历程、组成及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学生心中播下“法”的种子。

  夹河子乡中心学校学生郑涵宇说:“通过此次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也更加懂得学法、懂法、守法的道理。”

  夹河子乡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张铁剑说:“我们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营造全校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4月17日,新疆交投集团奎屯分公司红星农场互通匝道收费站通过宪法专题培训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司乘普及宪法知识。

  新疆交投集团奎屯分公司红星农场互通匝道收费站收费员阿不都热依木·吐尔逊说:“我们将以‘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强化广大司乘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为建设和谐舒美的高速公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04/1199a35bb412484a801664c1170fc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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