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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中院:召开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调度会议

时间:2024-05-0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伊春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调度会议。主要目的是以“三争”晋先精神为抓手,凝聚成员单位共识,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落地见效,全力推动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和破产专班工作持续向好,助推营商环境工作持续优化。

      会上,全面分析了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和破产专班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二季度工作规划、预估成果以及创新情况。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和破产专班各成员单位、成员部门针对本单位、本部门所承接工作的二季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表态发言,深入具体规划了二季度各项任务的发展方向和争优目标。

      刘星海院长对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和破产专班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各成员单位、成员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工作紧迫性。明确专班工作是对省委、市委争先创优精神的具体落实,各成员单位、成员部门必须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争先创优的重要一环,争取变被动为主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破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面临的难题。

      二要不断比学赶超强化专班量化指标。各成员单位、成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坚持全面对标,不断追赶超越,对照世行评估标准,借鉴各地经验做法,坚持系统集成、协同推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不断提升专班整体水平。要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争先进位,为伊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和坚实支撑。

      三要持续推动两个专班工作晋位争先。专班牵头部门要牵头抓总,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紧密衔接各成员单位、成员部门,充分调度责任单位力量,及时汇总分析短板弱项。各成员单位、成员部门要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在完成额定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要集中精力开展自主创新、复制创新项目,在顺应规律、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谋划创新机制,形成创新成果。

      下一步,伊春中院将紧紧围绕省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准确把握经济规律和法治规律,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强化与成员单位的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交流互鉴,携手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开新局添砖加瓦。

      本次会议采用视频的形式召开,解决商业纠纷专班和破产专班责任单位副处级以上责任领导及负责具体工作同志,市法院成员部门分管院领导,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基层法院院长、专班负责人、联络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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