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厅走进古城 宣传解读《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
在《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施行之际,4月23日,新疆司法厅立法一处党支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党支部以及新疆卫视节目中心党支部赴喀什市,开展以《条例》宣传解读为主题的党日活动。


新疆司法厅立法一处党支部相关同志向喀什各级人大代表和党员干部共计40余人,解读了《条例》起草审修情况和主要内容:《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文化润疆的相关要求,以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发展喀什古城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紧紧围绕解决喀什古城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关系,在厘清政府部门职责、明确规划编制、保护范围与保护对象、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方面做了规定。

通过现场宣传解读,全体人大代表和党员干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这部新疆首次为古城“量身订制”的地方性法规,必将成为守护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延续喀什古城的烟火气息的重要支柱。喀什市人大代表热则耶·麦麦提激动的说到,当得知《条例》马上要正式施行,作为喀什人,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坚信喀什古城的历史文化和历史风貌将得以更加完整的保存,知名度将进一步提升,我们新疆、我们喀什将越来越好。所有党员,面对党旗庄严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词,是入党初心,是行动指南,更是奋斗目标。
支部党员和喀什市有关同志还到喀什古城内,向古城内的居民、商户、游客、街道社区等人员进行《条例》宣传解读。古城沐色咖啡的经营者王玮表示,我们作为古城的经营者,真心的希望古城能够做到坚持真实保护、完整保护,从而进一步提升古城整体品质,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到古城,我们的生意也会越来越好。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404/7bf4bc9966ba4008a69d299073df2a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全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中心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