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观摩庭审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时间:2024-05-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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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厅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郭素源报道)4月19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30余名干部,参与该院提起公诉的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原规划设计管理处副处长、总师办主任向某某涉嫌受贿罪案庭审观摩活动,“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向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或变相收受他人财物12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进行充分举证质证。被告人向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希望以自身惨痛教训警示他人。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把身边的“反面教材”变成廉政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充分发挥刑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让在场旁听人员直观了解被告人走向犯罪的真实历程,真切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与违法犯罪带来的深刻教训,警醒大家正确用好手中权力。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04/2997d671be764f0089589d92f0b802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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