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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阜阳一局长出庭应诉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4-05-0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汝某某诉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该局局长出庭并全程参与应诉。“现在要求一把手出庭应诉,我正常参加了开庭。”4月28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告诉大皖新闻记者。

  阜阳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把手”出庭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具有重要作用,目前,阜阳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据介绍,汝某某诉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庭审前,阜阳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开庭计划,向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关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提醒函》。接到提醒函后,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度重视,并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

  庭审中,承办法官按照庭审程序,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过程规范有序,节奏明快。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全程参与应诉,正面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阜阳市强化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阜阳一把手出庭比例还是比较高的。”4月28日,阜阳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一把手”既“出庭”又“出声”,能在一定程度缓解原告方的对立情绪,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具有重要作用。(大皖新闻记者王振宇 通讯员 陈坤 吴永好)

  稿件来源:2024年4月28日大皖新闻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717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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