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向周赞等9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5-0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云司通〔2024〕36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向周赞等9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的通知

  

  昭通市、普洱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德宏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14号),我省周赞等9人被任命为公证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向周赞等9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并予以公示。省司法厅自收到司法部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寄出《公证员执业证》,请通知周赞等9人到所在地司法局领取《公证员执业证》。人员名单如下:

  周 赞 云南省盐津县公证处

  何家乐 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张 弛 云南省姚安县公证处

  罗金香 云南省南华县公证处

  龚羽青 云南省开远市公证处

  李晓竹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应海丽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三塔公证处

  克家婷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宇公证处

  李 涵 云南省盈江县公证处

  

  附件: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云南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8日

  


附:司法部关于任命李晶等55人为公证员的决定.pdf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gsggg/387861.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公证员毛洪芳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批复

下一篇: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免去赵丕俊等11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