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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设立全区第二家仲裁委员会

时间:2024-05-0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3年10月19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对外发布公告:准予日喀则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日喀则仲裁委员会是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设立组建,并经西藏自治区司法厅登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也是全区继1999年设立拉萨仲裁委员会之后的第二家仲裁委员会。首届日喀则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会、国家机关的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日喀则仲裁委员会设立后,将充分发挥仲裁公正、及时、亲和、保密、便捷和一裁终局的独特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仲裁制度是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解决社会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直接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司法厅认真履行登记管理法定职责,依法严格审查日喀则仲裁委员会条件,及时予以设立登记。推动设立日喀则仲裁委员会,是日喀则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围绕法治服务保障“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主动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我区民商事仲裁新添一个强有力的平台。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gzdt/202310/t20231024_382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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