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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刘正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时间:2024-05-0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陈友坤代表

  

  

  

  

  刘正代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保障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友坤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任刘正将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一一看在眼里——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不论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对待;通过依法纠正涉企刑事冤假错案,依法变更在押企业经营者强制措施等方式,为企业“松绑”,助企业发展;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鼓励诚信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纠纷,促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山西籍代表,刘正始终关注山西法院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2023年,山西高院出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方案,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六条举措,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了法治促进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


  “我相信,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国各级法院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定能为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让企业安心创业、放心创新、用心创造。”刘正表示。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人民法院如何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陈友坤建议,人民法院要认真总结企业相关前沿法律问题有计划送进企业,结合案例做好普法宣传。同时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商会等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多元化涉企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建设。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福商’调解室就不错,自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商事纠纷1186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陈友坤说。


  作为律师代表,陈友坤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涉企审判工作能力。“我很认可重庆破产法庭的专业化审判能力。希望培养更多商事审判专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企业维权效率,高质量化解商业纠纷。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


  陈友坤从一则新闻中注意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某粉尘加工厂被行政处罚35万元的执行案件中,给企业留出“喘息”和“回血”空间,并有效推进案款全部执结到位。


  “这种做法值得赞赏。希望人民法院更加重视执行工作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在涉企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胜诉当事人在及时实现权益的同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陈友坤说。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374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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