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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未”来丨大手牵小手 法治伴成长

时间:2024-05-0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干警来到辽源市第三幼儿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受到幼儿园老师和小朋友们的欢迎。

  

  

  “小朋友们,如果你被人推了一下,你会怎么做呀?”

  “推回去”“告诉老师”“告诉爸爸妈妈”“还是……”

  活动当天,结合幼儿园低龄化的特点,法官面向小朋友和老师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课堂上,幼儿园老师们积极踊跃地回答了校园欺凌面临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问题,使他们在互动交流中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大家有没有见过小兔子朋友呀?今天,我们带来了一只小白兔,一只小灰兔,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故事呢……”

  法治教育课一结束,就看见法院干警们戴着可爱的小兔子帽子登上舞台,他们通过演绎小白兔抢走小灰兔玩具熊的故事,向小朋友们生动地讲解了“财产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知识,小朋友们聚精会神地观看,在情景剧中明白了规则和法律的作用,学会了如何遵守法律,做懂法守法小公民!

  

  

  

  

  

  

  活动结束后,法院向幼儿园赠送了一批法律书籍和文具,包括儿童法律故事绘本、《民法典》漫画等。让孩子们阳光健康成长的同时,润物细无声般的得到法律文化的滋养,养成知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

  

  

  “今天的活动不仅是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有温度、有情怀、有意义的一次实践!”辽源市第三幼儿园园长对此次活动赞叹道。

  

  

  下一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为培养具有法治观念的新一代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73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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