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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24-05-03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省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的关于2023年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省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支部建在庭上”,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执法办案能力,审判效率指标持续稳固,审判质量和效果稳步提升;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达标法庭”占比突破96%,向全面达标迈进;召开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议,推动工作重心由达标创建转向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优化法庭职能定位,整改仅有专业化审判职能的人民法庭,更加注重发挥法庭的社会功能;打造特色法庭,增强司法服务保障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有效对接机制,指导支持各类解纷力量发挥作用,整合解纷资源,凝聚化解合力;探索完善直接执行工作“三种模式”,及时打开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局面;“无讼”创建纵深发展,全省人民法庭辖区“无讼”覆盖率超出预期目标,推动“无讼”理念深入人心;充分运用外部宣传和内部信息渠道,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典型经验持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案例;基层法庭队伍力量不断充实,人员素质持续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会议强调,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活动,为全省人民法庭建设带来重大机遇、注入强大动力。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的实践要求,指导去年和今年两次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评选活动中获选的20家人民法庭对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继续加强规范建设、优化职能功能,从中选送成效最优异的人民法庭报最高院,以先进典型带动法庭工作整体前进,力争让我省更多数量的人民法庭入选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有力推动将各类解纷资源引入诉服中心,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引进更多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庭。要按照“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方案要求,如期实现第二个创建周期即“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目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0%的工作目标。要拿出针对性举措夯实我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优势布局、标准化建设三大基础。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君洪,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全,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李永秋出席会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69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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