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为进一步深化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平阳县人民法院依托水头人民法庭地理优势及全覆盖共享法庭的人员优势,解锁“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执行团队入驻法庭,进一步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从“单一审判”向“立体服务”转变
“谢谢法官,这笔钱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家里人都盼着等着呢。”在水头法庭的案款发放现场,农民工们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款后连声感谢。
△案款发放现场
2021年10月,某公司56名农民工在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欲诉至法院。
为减轻农民工诉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平阳法院先进行诉前调解。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入驻在水头法庭的执行团队第一时间介入,与承办法官一同联合镇政府、公安、住建、信访等多部门,召集项目承包方、农民工代表等多方主体,明确欠薪情况、协调方案、款项给付等焦点问题。最终,农民工们和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随即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双方权利义务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56案纠纷止于诉前,款项及时发放,农民工们顺利拿到薪酬。
从“信息孤岛”向“联岛成链”转变
“执行团队入驻,很大程度提升了法庭的审执衔接效率,审判执行顺畅衔接、高效协同,形成了‘1+1>2’的效果。”水头法庭庭长杨继斌评价。
△执行现场
执行团队入驻后,充分发挥法庭工作人员对辖区“人熟、地熟、物熟”的优势,建立执行案件督促履行前置机制,将涉及执行的要素分解到审判的各个环节加以防范、破解,最大程度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对督促履行未果的申请执行案件,及时登记立案,由驻法庭执行团队开展网络查控、线下调查、财产处置等,大幅缩短案件节点流转时间。
同时,驻法庭执行团队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享法庭的联动协调,强化对接沟通,实现片区拘传、拘留工作就近处理。依托乡镇、村社全覆盖的共享法庭,将村居预调查纳入协同范畴,形成全范围、全覆盖查人找物长效机制,深化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
从“专职专精”向“全能团队”转变
入驻法庭的执行团队以“1+2+1+1”模式组建,即以1名员额法官为核心,2名法官助理、1名法警、1名辅助人员为成员,日常积极参与法庭涉民生审判案件的调解工作及判后督促工作,助力法庭案件“当场判、当场结”。
△执行团队
驻法庭执行团队常态化参与法庭党支部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执,促进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紧密协调配合,有力提升审判执行效能。整合村社党员志愿者以及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开展工作,实现服务群众“面对面”,法治服务“零距离”。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会根据案件实际需求,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庭务主任、村里乡贤参与执行调解,兼顾情理与法理,促使执行案件和解结案。
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阳县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4/9/art_56_29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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