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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协同中心成立

时间:2024-05-0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4月16日,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长乐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协同中心在区委乡村振兴办揭牌成立。

  据悉,长乐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协同中心,旨在依托区农业农村局、区委乡村振兴办平台,整合全院司法审执力量和涉农司法品牌资源,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在项目化运作、清单化管理的模式下,推动在多元解纷、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全领域,切实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推动长乐法院在助力走好具有长乐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中展现更强司法担当、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连日来,长乐法院金峰、古槐、漳港三个人民法庭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前沿阵地作用,融合区域特色优势,探索人民法庭司法优势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契合点,相继成立司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法官工作室和法官服务点。其中,漳港法庭在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古槐法庭在福建金源纺织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雪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峰法庭在金峰镇政府、潭头镇汶上村委会设立法官服务点,点内设置法官联络牌,将提供个性化、订单式司法服务,切实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

  早在2021年9月,长乐法院就在潭头镇汶上村率先成立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综合示范点。该综合示范点成立以来,发挥探索示范、探路引领的作用,承担全方位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试点探索实践和经验总结推广任务,有力助推了汶上村加快建设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07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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