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能动执行助力脱贫攻坚

一节普通的体育课,却导致一个孩子创伤性脾破裂,让两个贫困家庭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贇回忆起2020年执行的一起案件仍然感慨万分。
余某和龚某是新余市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2019年3月12日,在上体育课时,一个足球滚到余某面前,余某于是把足球踢回操场,不巧足球碰到了龚某脸上。龚某随后跑过来,踢了余某肚子两下,余某当场倒地直喊疼痛。学校发现后,将余某送往医院治疗。余某被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后经司法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19年7月,余某母亲向渝水法院起诉,要求龚某及学校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1万余元。渝水法院判决龚某及其监护人赔偿余某7.8万元,学校赔偿余某3.5万元。判决生效后,学校及时支付了赔偿款,但龚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2020年5月,余某母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贇是这起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在执行过程中,刘贇对龚某及其父母的财产进行查询,但一无所获。刘贇随即拨打龚某父亲留下的电话,没想到电话那头是龚某的表哥何某,他说:“龚某家没有手机,因当时是我在协调此事,所以留了我的电话。他们家生活十分困难,他父亲是智力残疾三级,母亲是肢体残疾三级,一家人只能靠政府救助来维持生活,根本就没有履行能力。”
了解到该情况之后,刘贇立即前往龚某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刚走进村委会的大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表,并且马上就在上面找到了龚某父亲的名字。村委会的李书记解释道:“这个事情我们了解了,他们两口子都有残疾,2014年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一直都在对他家进行帮扶,之前给他父亲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因身体原因现在也已经做不了了。虽然一家人在2018年12月暂时脱了贫,但这是靠政府进行兜底保障,随时可能有返贫的风险,现在又碰到这个事,我们村委会的压力也很大,这件事情要妥善处理。”刘贇随后又到龚某家里进行走访,情况和村委说的一样,龚某一家确属贫困户,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
刘贇把这些情况告诉余某母亲后,她态度坚决:“他家是贫困户,可是我们生活也很困难,医疗费都是东拼西凑借来的。法院既然判了就要执行。你看我儿子现在脾脏已经被切除了,这对他以后的身心健康会多大影响啊!我儿子绝不能白挨这一脚,你们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
摆在刘贇面前是一个两难的境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不到维护,但如果强制执行下去,被执行人可能会因案返贫、因案致贫,以后也难以脱贫,孩子的未来也堪忧。刘贇心里也明白,对这两个贫困家庭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达成和解。于是,他又耐心地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多次前往双方家中,还积极与村委会和学校沟通,为其申请相关救助或补助。
2020年8月初,在刘贇的不懈努力下,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将被申请人的赔偿款减少为7万元,被申请人在2020年8月底支付2万元,从9月起每月向申请人支付500元直至本案款项全部付清。签订协议后,龚某家人按期支付赔偿款。2021年7月,法院为余某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款。2021年9月,龚某家人将余款7000元一次性支付,案件顺德执行完毕。
本案虽小,但事关民生,折射出司法对脱贫攻坚问题的现实关切。回想起办案的过程,刘贇仍感触颇深。在本案中,因为是贫困户作为被执行人,如果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很可能会因案返贫。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能动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jxg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775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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