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司法协作再发力
时间:2024-05-04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15日,陕西省、甘肃省共八家中级法院齐聚陕西杨凌示范区,举行《陕甘法院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暨《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签约仪式,共商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司法协作大计。

定西、天水、西安、宝鸡、咸阳、渭南、西铁7家中级法院共同签署了《陕甘法院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西铁6家中级法院共同签署了《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框架协议及行动宣言签署后,与会的八家中级人民法院均作了交流发言,增进了对各方的环资审判理念和经验的了解,更为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有效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联席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到杨凌生态农业园、中国杨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创新中心进行现场观摩。
渭河发源于甘肃定西,流经甘肃天水、陕西关中平原等地汇入黄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此次《陕甘法院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构建起沿渭河全流域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进一步深化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持续打好渭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全省深入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之际,《司法助力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特别行动宣言》的签署开启了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司法保护的新篇章。未来,西铁中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9/id/754432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宝鸡法院:生态司法护佑绿水青山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