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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法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

时间:2024-05-04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每年3月的第3个星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意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3月17日,蓝田县法院干警在人流量密集的电力广场开展以“贯彻二十大精神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呵护宁静和谐美丽秦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为了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蓝田县法院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并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向群众解读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介绍审判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讲述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礼品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蓝田县法院在诉服大厅电子大屏幕循环播放微电影《我的秦岭 我的家》,通过视频展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群众关心秦岭、敬畏秦岭、保护秦岭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蓝田县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工作实际,助力县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以司法之剑守护秦岭祖脉。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2000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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