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责于肩,虽艰必达
时间:2024-05-04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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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都离开囊谦了,还是能被你们找到”。近日,囊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西宁开展异地执行,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件系一起劳动合同纠纷,经一审判决,由某公司于2024年2月10日前向马某支付劳务报酬76000元。然而,该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因此,马某遂向囊谦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但不履行支付义务,还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电话无人接听,居住地点也“查无此人”,冻结公司账户也无反应,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而是通过各种关系多方打听,最终查到其已经去往西宁,并在西宁某场所经常出没。执行干警毫不迟疑,立即整装出发,无惧艰辛路远,在第一时间赶到西宁,“闪现”在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被执行人惊叹于执行干警的突然出现,在得知公司账户已被冻结,自知逃避无用,当场支付了76000元案款。
近年来,囊谦法院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下一步,囊谦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弱势群体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有力维护执行人的合法利益。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76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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