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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延伸 让遗留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

时间:2024-05-04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调解理念

  四下基层,下的是基层,抵达的是民心。国之大者,在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践行党的宗旨、矢志为民造福,是“四下基层”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班玛法院充分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紧盯平安建设“两年成效显现”的目标任务,4月11日南加副院长带领巡回法庭及“两所一庭一督”工作人员前往知钦乡化解矛盾纠纷,率先垂范、带头下沉、深入牧户,将“四下基层”融入到办案里、贯穿于调解中、拓展至法庭外。

  

  案情回顾

  该纠纷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2月2日订立车辆买卖合同,其中购车款支付方式为双方以置换车辆及珊瑚项链等,剩余款项由被告按期履行。但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尾款,且调解无果无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

  班玛法院充分发挥“两所一庭一督”工作机制以及巡回法庭作用,积极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为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联合知钦乡派出所、司法所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互联网➕调解”模式,全面纵深推进“云上法庭”。针对本案的客观事实,组织双方当事人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当事人距离县城较远及交通不便的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时隔四年且举证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获得了圆满化解。从“声边”到“身边”,化“脚力”为“能力”,变“坐诊”为“出诊”,从“会场”到“现场”,班玛法院以“四下基层”为重要抓手,坚持能动司法,抓实如我在诉,着力解决好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新时代“班玛经验”真正落实到为民办实事上,推动平安班玛建设纵深发展。

  经验感悟

  在案件证据不够充分时,若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可能需要耗费大量精力进一步寻找相关证据。在合理合法且当事人均同意的前提下,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灵活性可以避免为当事人带来诉累,及时化解双方内心积存已久的心结。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60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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