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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法院】调解就是做心的工作

时间:2024-05-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法院”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室揭牌启用以来,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用心用情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纽带桥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近日,又有两起案件在工作室得到了有效化解。

  民间借贷纠纷

  李某因生活所需,向郜某借款170000元,李某为郜某出具借据一枚。后李某偿还给郜某70000元,剩余款项经郜某多次催要,李某拒不偿还,郜某无奈诉至法院。青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立案材料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分析研判,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人大代表+法院”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站进行调解。

  驻站法官收到材料后联系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仲蕾共同调解。“因为还钱闹得挺不愉快的,现在还不是见面的好时机。”仲蕾代表仔细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明确双方诉求及具体情况后,再组织面对面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情绪均有所缓和,李某透露出愿意还款的意愿,“是时候让他们坐下来谈谈了,只有原告看到被告的诚意,这事儿才有可能促成。调解能解决了,他俩都省事儿不是!”于是,仲蕾委员与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在工作室进行了调解,经过反复沟通解释,仔细陈述利害关系,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李某于月底前一次性将欠款偿还完毕。

  借款合同纠纷

  2020年10月20日,被告一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贷款系被告一通过原告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的个人创业贷款,享受政府财政贴息,贷款发放后应由被告一承担的利息已由国家专项财政资金补贴至放款银行账户。

  2023年,原告对创业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贷后复核时发现,被告一申请的创业贷款不符合国家贴息贷款的条件,故一直向被告一主张退还贴息款,被告一认为原告对审核负有一定的责任,故拒绝退还。原告遂将被告一诉至法院,同时主张被告一的配偶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收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也是对双方当事人最有利的选择。于是联系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杨晶晶联合对该案进行调解。

  杨晶晶代表耐心询问了被告现在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诉说,随后引导夫妻二人应诚实守信,积极承担责任,二被告逐渐解开心结,愿意如数退还创业贷款贴息款,并与原告一起前往银行柜台办理了退款手续,随后原告递交了撤案申请。

  自青山区法院2023年11月成立“人大代表+法院”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室以来,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与法官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33起案件,擦亮了“包融共治”诉源治理特色品牌,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了力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79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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