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政讯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区法院审判执行数据研讨培训

时间:2024-05-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张军院长关于数据会商研判的指示要求,不断提升全区法院司法公信力和审判执行质效,2月28日,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全区法院审判执行数据研讨培训,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并讲话。

  

  

  自治区高院审管办通报了2023年审判执行工作数据情况,各中院院长,高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分别就辖区以及条线数据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自治区高院分管业务工作的院领导作交流发言。研讨培训通过司法审判数据会商,围绕持续提升审执质效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从司法审判数据分析中找准审判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区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树立数据思维,全面查找落后指标的产生原因,精准把脉、因案施策。建立一审案件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落实判后答疑机制,通过判前研判、阅核,判后剖析、总结,发挥一二审定分止争作用,降低申诉申请再审率。建立审判质效突出问题督办机制,以约谈、发督办函等形式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从司法审判数据研判中激发创新审判管理机制的活力。全区法院要建立数据会商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分析审判工作的突出特点、发展变化趋势的基础上,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类案检索、数据质检。要压实审判管理责任,各级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庭长、审判长都是审判管理的主体,必须扛起责任,明确责任环节、落实责任部门,切实把司法责任传导到每一名员额法官、每一名司法辅助人员,把质效指标要求贯穿到每一个人案管理中。

  三要坚持系统观念,从司法审判数据研判中凝聚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合力。高院各业务部门要承担起条线对下指导的责任,通过培训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切实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各级法院要加强对常发多发案件、新类型案件纠纷、社会治理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向有关部门制发高质量司法建议,强化“发前沟通”和“发后跟踪”,与有关单位携手促进完善行业、领域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要把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作为提升法官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做好案例选编培树工作。要深度应用“两大指引”,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裁判尺度,多措并举合力打好案件质量提升的“组合拳”。

  自治区高院部分院领导,高院机关各审判业务部门、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技术处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各中院院长及审管办负责同志参加研讨培训。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237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点赞!内蒙古四家法院司法专题研究工作获奖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相关工作部署会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