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知识产权宣传周】不得不说的“知识产权保护”

时间:2024-05-0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于4月20日启幕,今年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4月24日下午,红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本次庭审邀请了红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红山区公安分局、红山区检察院、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0余人到庭旁听观摩。

  

  本案原告持有文字商标“某小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服务类别为第43类,且在有效期内,原告主张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店铺门头安装、使用“某小馆"标识,并在抖音等网络平台以“某小馆”名义进行宣传,侵犯原告的商标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使用“某小馆”是否构成对原告商标的侵权以及若侵权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法官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针对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同时在庭审中对商标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读。

  “第一次现场观摩法院庭审,学到了很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判定要点,还收到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手册,受益良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讲到。

  

  “公开庭审活动非常有意义,有助于提升企业、社会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掌握到怎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能认识和体会到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人大代表表示。

  下一步,红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结合“4·26”知识产权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持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司法审判等工作,通过前端诉源治理、诉中公正审判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相关纠纷,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63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诚信建设】大风惹祸!高空坠物砸坏爱车 “人大代表+法院”调解化干戈

下一篇:【党纪学习教育】强警示 筑防线 守初心——新城区法院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实地参观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