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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立案公示

时间:2024-05-0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移送本院审理下列罪犯减刑,本院受理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日止。如有反映下列罪犯违法违纪、不遵守监规等问题的,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反映。

  联系电话:0991-7679428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邮政编码:830063。

  附件:减刑立案公示

  2024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9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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