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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法庭进团场 司法服务“零距离”

时间:2024-05-04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他们坚守公平正义他们将法庭“扛”在肩上把国徽“放”在心中把服务“送”到家门用脚步丈量着司法为民的初心他们是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多年的好友,因借钱起纠纷,针锋相对到底为哪般?十四师法院法官“出现场”,将流动法庭搬至群众家门口,面对面调解促和谐。

  

  

  好友借钱起纠纷

  诉至法院定分争


梁某与王某原系多年好友,2019年6月王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梁某借款人民币50000元,2021年王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还款5000元。2021年5月26日,王某向梁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现欠梁某人民币45000元,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清”。事后,梁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欠款,但王某截至2023年3月15日仍未支付45000元欠款。故梁某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王某偿还欠款及利息共计52873.12元。

  原被告均居住在距离昆玉市人民法院百公里外的连队,现正值春忙时节,当事人来人民法院存在诸多不便,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原是多年好友,若在法庭进行审理、调解,只能给双方当事人造成心理负担和交通不便的困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高效办理案件,承办法官本着弘扬“温情审判方式”的理念,决定“出现场”带着国徽前往224团某连队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理。

  聚焦点释法明理

  解纠纷促进和谐


经了解,被告因做生意赔钱导致资金紧张,一时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为化解矛盾,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事实,针对事实证据从法律、政策及人情等多角度对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疏导,淡化双方对立情绪,最终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承诺于2023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梁某20000元,于2023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梁某剩余的32873元。

  本案中,原、被告作为当事人双方虽存在矛盾纠纷,但在庭审中都给了对方最大的尊重,因此圆满解决双方诉求。在此,法官温馨提示,解决矛盾纠纷有很多方式途径,针锋相对并非最好的解决方法,心平气和对人对事,在矛盾纠纷中寻求一个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才是诉讼的最佳效果。

  流动法庭到团场

  普法宣传两不误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针对借贷纠纷类案件对在场旁听人员进行了现场普法。面对面庭审,零距离解惑,昆玉市人民法院用真实案例给现场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下一步昆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新模式,送“法”进田间地头、进农户院落,通过送法拉近同基层群众的距离,切实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十四师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能动性,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原文链接:http://btfy.bt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4/id/7237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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