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林区法院:普法引领婚嫁新风 向高价彩礼说“不”

时间:2024-05-0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在婚嫁当中高价彩礼陈规陋习时有发生,让很多家庭不堪重负,这不仅背离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本质,也背离了中华民族以俭为美的传统。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才是社会新风、民心所向。

      为遏制高价彩礼,引导婚嫁新风,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诺敏河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涉彩礼案件适用法律普法宣传活动,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东方红人民法院

      活动中,东方红人民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宣讲典型案例、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浅出讲解什么是高价彩礼、彩礼纠纷的常见类型以及高价彩礼对家庭、社会的危害等具体内容。引导群众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诺敏河人民法院

      诺敏河人民法院通过“走出去”,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介绍彩礼的法律定义、法律对彩礼问题的规定以及高价彩礼带来的不良影响,引导群众身体力行,抵制高价彩礼;通过“沉下去”,到社区宣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的返还情形等进行解读,引导大家树立正确婚嫁观,自觉抵制“天价彩礼”陋习;通过“请进来”,邀请林区职工到法庭开展座谈,呼吁大家择偶时以人品和感情为重,不把彩礼作为衡量幸福的标尺,推动婚姻回归爱情本质。

      下一步,林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普法进林场、进社区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普法移风易俗,培育文明节约婚俗理念,引导健康向上婚俗文化,营造社会文明新风,以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18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市教育局干部走进法院 感受司法“零距离”

下一篇:甘肃法治报 | 厚植法治土壤 护航新质生产力 ——2023 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综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