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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举办2024年度第四期“激发新活力 展现新作为”周分享

时间:2024-05-29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5月17日,省法院举办2024年度第四期“激发新活力 展现新作为”周分享活动,5名干警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以“纪法贯通,能动履职”为主题,分享学习心得,夯实责任担当。

  

  

  督查工作办公室那湃以“不断加强纪律建设 以高质量督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为题,结合部队政工工作经历和法院督查办工作特点,从勤学善思让党纪学习入脑入心、务实笃行让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融汇贯通让党纪学习教育共促共进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心得。

  

  

  挥法律之利剑,执正义之天平。来自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李朝华从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等角度浅谈构建良好的法官与律师关系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倡导青年法官干警要围绕共同法治信仰、价值追求,共同讲政治、守规矩,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形成相互尊重平等、符合道德规范、恪守纪律规矩的良性互动关系。

  

  

  从行政综合到刑事审判、从执笔宣传到支援新疆,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于淞合结合18年法院工作经历,讲述自己对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的理解和认识,以及如何做到纪法贯通,推动能动履职。同时表明,省法院出台的各项制度机制既是司法审判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必须遵守的纪律准则,又是党纪要求在我省司法领域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既体现对法官干警的严管,更是对法官干警的厚爱,为法官干警能动履职划定底线红线、提供保护措施和制度保障。

  

  

  “三个规定”是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为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建立了“隔离带”,筑牢了廉洁司法的制度屏障。来自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助理宋钰,结合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3条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行为的相关规定,与大家分享如何记录填报“三个规定”。

  

  

  最后,分享者们共同上台,用铿锵有力的声音唱响了歌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嘹亮的歌声唱出了吉林法院人的坚定决心:坚持传承弘扬斗争精神,始终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付之于行,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5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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