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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05-29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霸凌,创建平安校园,5月22日,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亚,审管办(研究室)负责人丁丽珺分别作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来到北塘小学东方龙城校区开展校园法治宣传。

  讲座上,镜湖区法院院长钱亚结合社会典型案例,围绕“人为什么不能犯罪”“如果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两个方面展开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同学们对法律和犯罪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让同学们了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防治措施等,警示教育同学们远离违法犯罪,鼓励同学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丁丽珺采用PPT演示的形式,从民法典的简介、法律上的“人”、学校里的法律三个方面对民法典展开讲解,让学生们认识到民法典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激发了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

  讲座中,200余名师生全神贯注地听讲,积极参与互动并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不时传出欢快的笑声和阵阵掌声。

  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将继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校园普法的互动性、启发性与参与性,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机制,努力成为强有力的“普法者”和“守卫者”,助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55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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