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2023)粤民终5572号公告

时间:2024-05-29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5572号

  陈文辉: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陈家宪与被上诉人宁正本、一审被告陈文辉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5572号民事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5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罪犯王军强减刑一案

下一篇:罪犯田先华减刑一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