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联合和平区投促局、区市监局、区工商联召开座谈交流会
时间:2024-06-07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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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和平法院联合和平区投促局、区市监局、区工商联召开“共创法治营商环境:新公司法宣讲与答疑”座谈交流会。驻区重点企业、中小企业负责人30余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和平法院副院长刘冬提出建议,要加强学习新修订的公司法,准确理解新修订的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要完善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形成符合自身公司发展的规则。要加强公司高管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避免产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664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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