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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群众解决行政争议首选

时间:2024-06-15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辽宁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
坚持能动复议理念
行政复议正逐步成为
群众化解行政争议首选途径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份,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量同比增幅超两成,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明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后,扩大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强化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对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出更高要求。为此,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采取联合举办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召开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联席会议等形式,旨在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衔接配合,完善府院联动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进一步把司法标准向前延伸到行政复议环节,积极引导群众先行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今年以来,为适应案件数量猛增形势要求,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落实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规定,全面优化审理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扎实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诉源治理,初步实现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合理增长、质量有效提升、效能持续优化。
下一步,省司法厅还将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和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对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为全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行政复议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tgzdt/202406110943046861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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