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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随手拍”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时间:2024-06-15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人人都有摄像头”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摄影使得“随手拍”越来越普遍了,看到美景、美物,遇到新鲜、稀奇或热闹等事,不少人都喜欢随手拍下来,并上传发布到短视频平台。法律界人士指出,“随手拍”如果仅供自己欣赏,当然没什么事,而如果不顾他人隐私“随便发”,则很容易导致侵权纠纷,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河西区人民法院近日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据《今晚报》报道,该案中,小王将白先生与他人发生口角的视频私自发布到网上,引发网友讨论,其中不乏一些侮辱白先生的不当言论。白先生遂将短视频平台账号的使用人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发布视频未取得白先生的同意,且未对图像、声音等进行处理,引发网友评论,已经对白先生的社会评价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故小王的行为损害了白先生的名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白先生进行赔礼道歉。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等。

  广大网友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发布“随手拍”图片及视频,有必要进行自我把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打“擦边球”,更不要触碰法律底线,随意侵犯他人隐私。否则,必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法律代价,最终得不偿失。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78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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